企业汇算清缴是企业每年的一项重要税务工作,需要将当年度已缴纳的税款与实际应纳税款进行比对,然后进行差额补缴或退税。在会计层面上,企业需要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来记录这一过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是: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1)汇算清缴后,企业经过调整,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
a.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如下:
补缴的所得税之前没有计提现在补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费用
实际补缴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费用
贷:银行存款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b.小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如下:
补缴的所得税之前没有计提现在补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费用
实际补缴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汇算清缴后,企业经过调整,不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
a.调增调减的项目不需要做账务处理,不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也没有需要退的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b.企业经过调整,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大于全年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应该申请退税,账务处理是做上面补缴税款的相反分录。
注意:纳税人应该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