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且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具体条件包括:已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等。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4、车辆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因为根据相关条例规定,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所以想要办理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需要保证车辆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上,方可进行办理。
二、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公司章程;
3、公司法人、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代理,要提交代理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三、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流程
1、企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部门(交管所或交通局)提出申请,准备申请材料
2、将申请材料递交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部门
3、相关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发放《行政审批申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发放《行政审批补正此阿里通知书》,补齐材料即可;不符合受理情形的,发放《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受理之后,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批,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5、如果许可,窗口会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领取道路运输许可证。
四、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当在经营许可证的“备注”栏注明期限;
2、道路运输证件是证明作业车辆合法行驶的有效证件,也是记录车辆检查情况,道路运输证件必须随车携带,而且在国家通行的有效期内;
3、道路运输证操作证和分册必须齐全,编号必须一致,填写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为6年,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10日内向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换发原证件。经营者应当在到期前十日内到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换发。分支机构及地址填写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核发机关盖省级或地市级、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