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也就是说,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能够取得2%的手续费进账。
一、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领取!
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在2005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
根据文件,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获得个税手续费返还:
1、符合“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的法律规定范围。
2、财务制度健全、便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熟悉税收政策的专门办税人员。
对于绝大多数企业而言,只要企业属于法定扣缴义务人,并按照规定履行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就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手续费返还。
不过,有三种情况,不能获得手续费返还:
1、企业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委托代征协议规定履行代扣、代收、代征义务。
2、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3、因企业自身原因,三年不到税务机关领取“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
二、条件符合了!这个钱怎么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应当填开退还书;扣缴义务人凭退还书,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底之前
申请年度:上个自然年度
办理方式:
1、带齐税局要求的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理。
2、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网上办理。
3、各地办理方式和所需材料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注意事项:
1、需要再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超期后一般不补支。
2、税务机关不能及时支付的,应予说明,并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因税务机关的原因,未领或少领的,企业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