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233周转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二)分期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三)分次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摊入成本、费用。
(四)定额摊销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五、领用、摊销和退回周转材料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退库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六、周转材料报废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转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将补提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同时,将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七、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施工企业,月度终了,应结转当月领用周转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记人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八、在用周转材料,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周转材料,应当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1281存货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在本科目下设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
三、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
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确认的工程合同收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四、“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损失准备。
1506临时设施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
二、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
三、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通过“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核算,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利泪。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临时设施种类和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期末临时设施的账面原价。
1507临时设施摊销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
二、施工企业的各种临时设施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内按月进行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工作量法,也可以采用工期法。当月增加的临时设施,当月不摊销,从下月起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临时设施,当月继续摊销,从下月起停止摊销。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可以根据临时设施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临时设施的原价、摊销率和实际使用年限等资料进行计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临时设施累计摊销额。
1702临时设施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临时设施”科目。取得的变价收人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临时设施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2123工程结算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二、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4104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一)合同成本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水电费等。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其中,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人有关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本科目(合同成本)下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人有关工程成本。
(二)合同毛利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
三、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人、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科目。
四、合同完工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4110机械作业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承包工程”和“机械作业”两个明细科目,并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
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四、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月份终了,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
(一)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对外单位、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以及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在月份终了时,一般应无余额。
5101主营业务收入
5401主营业务成本
一、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二、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人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三、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人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人、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后的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实际合同总收人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收人后的余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四、这两个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转人“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这两个科目应无余额。
三、补充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一)“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二)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
(三)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设“其中:临时设施”项目,反映临时设施的摊余价值、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本项目根据“临时设施”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
(四)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五)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的“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项目所属“原材料”项目下,增加“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项目。
(六)施工企业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当期确认的合同收人、合同费用以及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相关科目设置
一级科目 | 二级明细 | 三级明细 | 四级明细 | 核算内容 |
工程施工 | 合同成本 | 工程项目 | 人工费 | 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
材料费 | 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 |||
机械使用费 | 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 |||
其他直接费 |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 |||
分包成本 | ||||
间接费用 | ||||
合同毛利 | 工程项目 | 归集未完建造工程形成的利润的过渡性科目 | ||
机械作业 | 工资及附加 | 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 | ||
燃料及动力 | ||||
折旧费 | ||||
配件及修理费 | ||||
间接费用 | ||||
应收账款 | 应收工程款 | 设置辅助核算项目 | ||
应收销货款 | ||||
应收质保金 | ||||
应付账款 | 应付购货款 | |||
应付分包款 | ||||
暂估应付款 | ||||
应付质保金 | ||||
工程结算 | 工程项目 | 核算根据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
现金流量类型
- 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支付的职工薪酬
- 支付的税费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工程施工主要会计分录
1.企业参加投标缴纳投保保证金,在其他应收款里反映, 投标结束后,保证金退回,收到款后做方向相反的会计分录;
1.1 参加投标缴纳保证金时 |
借:其他应收款— 投标保证金(客户往来/ 项目核算)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现金流量06) |
借方备注:预付_*** 单位名称 贷方备注:预付_投标项目名称__保证金__年月(格式201505) |
1.2 投标结束后,收回参加投标缴纳保证金时 |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现金流量02) 贷:其他应收款— 投标保证金(客户往来/ 项目核算) |
借方备注:收_*** 单位名称 贷方备注:核销_预付_投标项目名称__保证金__年月(格式201505) |
2.企业参加投标中标后,现场施工至工程完工时会计处理;
2.1 工程中标后,进场前或施工中缴纳的各种保证金 |
借:其他应收款— 民工保证金(客户往来/ 项目核算) 其他应收款— 工程保证金(客户往来/ 项目核算) 其他应收款— 履约保证金(客户往来/ 项目核算) 其他应收款— 社会保障费(客户往来/ 项目核算) 其他应收款— 投标保证金(客户往来/ 项目核算) 其他应收款— 安全保证金(客户往来/ 项目核算) 贷:银行存款(现金流量06) |
借方备注:预付_*** 单位名称 贷方备注:预付_投标项目名称__** 保证金__年月(格式201505) |
2.2 工程进场施工后,购买工程材料及采购结算付款 |
2.2.1 采购工程物资用于施工 |
借: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 材料费(项目核算) 贷:应付账款— 已到发票结算(供应商往来/ 项目核算) (货票 同行) 应付账款— 未到发票暂估(供应商往来/ 项目核算) (货到 票未到) |
借方备注:购买_** 项目_工程物资_** 单位(材料商) _年月( 201609) 贷方备注:采购结算_** 单位 __ 年月(格式201609) 采购暂估_** 单位 __ 年月(格式201609) |
2.2.2 购买工程材料后,采购结算付款(货票同行) |
借:应付账款— 已到发票结算(供应商往来/ 项目核算) 贷:银行存款(现金流量03) |
借方备注:付_** 项目 _** 单位(材料商) 贷方备注:付_ ** 单位(材料商) |
2.2.3 购买工程材料后,采购结算付款(货到票未到,开发票结款) |
借: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 材料费(红字冲销) 贷:应付账款— 未到发票暂估(供应商往来/ 项目核算)(红 字冲销) |
借方备注:票到回冲_**# 凭证_采购暂估 贷方备注:票到回冲_**# 凭证_采购暂估 |
借: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 材料费(项目核算) 贷:应付账款— 已到发票结算(供应商往来/ 项目核算) |
借方备注:红冲后结算_** 项目_工程物资_** 单位(材料商) _年月( 201609) 贷方备注:采购结算_** 单位 __ 年月(格式201609) |
借:应付账款— 已到发票结算(供应商往来/ 项目核算) 贷:银行存款(现金流量03) |
借方备注:付_** 项目 _ 材料费_** 单位(材料商) 贷方备注:付_ ** 单位(材料商) |
2.3 发生项目人工费及其他费用时 |
2.3.1 可直接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处理 |
借: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 人工费(项目核算) 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 机械使用费(项目核算) 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 其他直接费用(项目核算) 贷:应付账款— 已到发票结算(供应商往来/ 项目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等 库存现金(现金流量03) 银行存款(现金流量03) |
借方备注: 付_** 项目 __ 人工费/ 机械使用费/ 其他费用_** 单位(承包商/ 施工单位) 贷方备注: 付_ ** 单位(承包商/ 施工单位) |
2.3.2 不可直接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处理 |
借:工程施工— 间接费用(项目核算) 贷:应付账款— 已到发票结算(供应商往来/ 项目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等 库存现金(现金流量03) 银行存款(现金流量03) |
借方备注:付_** 项目 __ 间接费用_** 单位(承包商/ 施工单位) 贷方备注:付_ ** 单位(承包商/ 施工单位) |
每月底,对工程施工中的间接费用按一定方法分配至“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 其他直接费用”做如下分录: |
借: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 其他直接费用(项目核算) 贷:工程施工— 间接费用(项目核算) |
借方备注:结转_** 项目 __ 间接费用至_其他直接费用 贷方备注:结转_** 项目 __ 间接费用至_其他直接费用 |
2.4 同发包方做工程结算或者收到发包方应收账款 |
2.4.1 同发包方做工程结算时 |
借:应收账款— 应收工程款( 客户往来/ 项目核算) 贷: 工程结算(项目核算) |
借方备注:结算_** 项目 __ 工程款项 贷方备注:结算_** 项目 __ 工程款项 |
2.4.2 收到发包方支付工程结算款时 |
借:银行存款(现金流量01) 贷:应收账款— 应收工程款( 客户往来/ 项目核算) |
借方备注:收_** 单位(客户名称) 贷方备注:收款_** 项目 __** 客户_工程款项 |
2.5 每月度,季度,年度或者工程完工时结转损益 |
2.5.1 结转损益 |
借:主营业务成本(项目核算) 工程施工— 合同毛利(项目核算) 贷:主营业务收入(项目核算) |
至少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对于跨年度合同项目需要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 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成本费用,合同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合计/ 预计合同总成本*100%。 |
借方备注:确认_合同成本_** 合同 确认_合同毛利_** 合同 贷方备注:确认_合同收入_** 合同 |
2.5.2 计提税金 |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核算) 管理费用— 税费 贷:应交税费 |
借方备注:计提_** 税费_** 合同 贷方备注:计提_** 税费_** 合同 |
2.5.3 减值测试 |
对于收入不能可靠计量的建造合同, 年末仅确认合同成本, 不确认收入。企业的建 造合同, 性质上属于企业的存货, 期末应该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总 收入,则形成合同损失,就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 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
2.6 工程完工后,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会计科目对冲 |
借:工程结算(项目核算) 贷: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 材料费(项目核算) 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 人工费(项目核算) 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 机械使用费(项目核算) 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 其他直接费用(项目核算) 工程施工— 合同毛利(项目核算) |
借方备注:结转_** 合同_完工 贷方备注: 结转_** 合同_完工 |